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依托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1条2500t/d和1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厂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与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协同处置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及配套系统,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建成后可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煤矸石、陶瓷废渣、铁尾矿共计333447吨/年。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水泥质量,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share.weiyun.com/NQXZOVG2 ,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s://share.weiyun.com/NQXZOVG2。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910106532
建设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0531-81795815转8302;邮箱:jn1605@126.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